◆計畫緣起:
根據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辦理 苗栗地檢署「緩起訴處分金」 專戶補助辦法之設置目的,為推 展苗栗地區公益發展及社會福利服務工作之需要,並解決目前苗栗地區民眾之生活狀況所需 ,除將專款用於相關計畫外,另擬定急難救助暨生活抒困計劃,以為因應社會問題。
◆計劃目的:
一、提供苗栗地區陷入急難之弱勢個案及其家庭短期經濟性補助。
二、提供苗栗地區生活困窘之弱勢個案及其家庭短期經濟性補助。